为进一步畅通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渠道,规范信访秩序,引导群众通过书信方式反映诉求或提出建议,近日,安徽省委办公厅、省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,决定自2010年2月1日起,在全省开通“信访绿色邮政”。
通知指出,“信访绿色邮政”是指在安徽省行政区域内的人民群众通过书信方式寄给省、市、县(市、区)三级党委、人大、政府、政协和纪检监察、信访部门及其负责同志的重量在20克以下的平常信函,只要在信封右上角注明“群众来信”字样,一律免贴邮票。平常信函以外的各类邮件费用由寄件人自理。省邮政公司所属邮政企业(邮政局)负责“信访绿色邮政”邮件的投递和数量统计工作。收信单位所在地邮政网点负责将“信访绿色邮政”信件直接投递到收信单位收发室,与收信单位收发人员进行邮资和数量签字确认,共同做好邮件的日常统计工作。“信访绿色邮政”所需邮资按“分级负责”的原则,由收信单位所属同级财政统筹解决,纳入同级信访部门的经费预算。“信访绿色邮政”由各级信访局归口管理,各级信访局应与所在市、县(市、区)邮政局签订协议,约定具体运行和邮资费用结算方式。
通知要求,实施“信访绿色邮政”是省委、省政府落实科学发展观,加强和改进新时期信访和群众工作的重要举措,有利于进一步拓宽群众诉求渠道,降低群众诉求成本,引导群众以合法合理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;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,发挥各级、各部门联系群众的职能作用,更好地服务群众。各地、各部门要高度重视,切实加强领导,精心组织“信访绿色邮政”的实施,提供必要的财力、物力和人力支持,确保工作顺利开展。要广泛宣传“信访绿色邮政”,让群众了解和正确使用“信访绿色邮政”,引导群众通过书信反映问题和表达诉求。邮政企业对符合“信访绿色邮政”范围的信件要及时收寄、分拣封发、运输和投递。各级财政部门要及时拨付“信访绿色邮政”经费并加强监管。处理人民来信的工作部门要强化初信首办责任制,努力提高初信一次性办结率,认真负责地处理好每一封人民来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