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国信访系统开展"创学习型机关、建高素质队伍"活动以来,各地、各部门快速行动,积极推进,开局较好,进展顺利,呈现出四个特点。
一是领导高度重视。各省(区、市)和副省级城市都成立了由信访局(办)主要领导任组长的"创建"活动领导小组。一些省(区、市)党委和政府分管领导亲自过问,提出要求。河南省委副书记李清林、副省长秦玉海强调要把开展"创建"活动作为2006年全省信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;辽宁省副省长闫丰对开展"创建"活动提出具体要求;青海省委、省政府专门听取了省信访局的汇报,对全省
"创建"活动作了部署。中央和国家机关的领导同志对本部门的"创建"活动高度重视,交通部副部长黄耀先要求在"创建"活动中开展有针对性的调研,年内形成一批调研成果;国家计生委副主任王国强作出批示,强调要结合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的实践,制定具体"创建"方案,全面提高信访工作水平。不少省、市的信访部门将"创建"活动列入年度工作考核。有的还建立了领导同志联系点制度。江西省信访局对"创建"活动作了系统安排,活动开展得有声有色。国家信访局各司、室、中心都成立了"创建"活动领导机构,司、处两级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职责,亲自抓"创建"工作。
二是工作措施有力。各省(区、市)都制定了"创建"活动实施方案,明确了"创建"活动的指导思想、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。天津市把公共管理核心知识培训考试的成绩作为其年度考核、任职、定级的重要依据,提高了干部职工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。北京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,大力推广"怀柔模式",整合信访资源,提高了化解矛盾的能力和效率。浙江省以开展"信访工作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"为抓手,通过加强基层基础,促进信访工作重心下移,有效地解决了一大批综合性信访问题。银川市信访局建立了督办员日记制度。厦门市制定了《履行提出三项建议职责工作规则(试行)》,进一步完善了信访工作机制。交通部、教育部、农业部等17个部委陆续制定相关措施,保证"创建"活动健康有序开展。国家信访局机关采取了聘请专家讲课、读书笔记展评等办法,逐步深化"创建"活动。
三是活动形式新颖。各地、各部门注重把"创建"寓于活动之中,开展了丰富多彩、务实创新的主题活动,使"创建"工作有声有色。辽宁省开展了"工作零缺陷、案件零错办、办信零差错、接谈零投诉、廉洁零追究"的"五个零"竞赛活动;吉林省把社会主义荣辱观编成通俗易懂的"三字经",并演绎为信访工作的"八荣八耻",丰富了学习内容,提高了学习效果;江西省组织开展了"化解疑难信访典型案例"有奖征文活动,着力提高信访干部研究、解决疑难问题的能力;陕西省开展了"接待群众要热心、听取诉求要耐心、解释疏导要贴心、解决问题要诚心"的"四心"教育活动;哈尔滨市开展了"强素质、求创新,讲和谐、做表率"主题实践活动;大连市开展了爱集体、爱岗位、爱群众"三爱"活动。国家信访局来访接待司开展了"假如我是上访人大讨论",研究室开展了"学习讨论轮流主讲"活动,办信司创办了"创建"活动专网,人教司建立了"创建"活动学习专栏。这些活动寓教于乐,极大地调动了信访干部参加"创建"活动的积极性。
四是注重解决问题。各地、各部门把"创建"活动与信访工作紧密结合,推动信访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为方便群众反映和解决信访问题,畅通信访渠道,各县(市)成立了由信访部门牵头,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"联合接待中心",实行一站式服务,各乡镇(街道)在信访办、综治办、司法所、民政所、农经站等基础上整合成立了642个"矛盾纠纷调处中心",确定了1719名工作人员,确保有专人及时协调处理矛盾纠纷,形成了多部门联合接待、集中处理,接访和解决问题一次性完成的综合治理工作格局;安徽省围绕"一次来信办理好、一次来访答复好、一次排查化解好、一次督办处理好、一次协调办结好",努力做到集体上访不出县;青岛市围绕实现"创建高绩效信访局、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"的工作目标,建立了"阳光办信"、"承诺接访"、"零距离"排查调处、
"绩效督查"、"参谋辅政"和"联动处置"等制度,创新工作机制,做到以"创建"活动促信访业务上新水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