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与会人员座谈讨论
2006年7月26日,国家信访局“创建”活动领导小组在北京康铭大厦召开了“信访系统‘创建’活动座谈会”。国家信访局副局长、“创建”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王耀东出席会议并讲话。国家信访局督查专员、“创建”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耿志声,国家信访局人事教育司司长、“创建”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胡冰分别主持了会议。
王耀东在讲话中总结了信访系统开展“创建”活动以来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经验,指出了存在的问题,就下一步扎实推进“创建”活动提出了要求。一是要把提高思想认识贯穿“创建”活动始终,坚决克服怕影响正常工作的想法和满足现状的思想。二是要把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建党85周年暨总结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放在“创建”活动的首位,紧密结合“创建”活动七个方面的主要内容落实好讲话精神。三是要紧密联系当前的各项重点工作,开展好“创建”活动。要妥善处理“创建”活动与业务工作的关系,以“创建”活动促进业务工作,以业务工作检验“创建”活动成效。四是要大力培育并充分运用典型,推动面上的工作。注意发现并培养“创建”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模范人物,认真总结他们的经验和事迹,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和带动作用,使大家学有榜样,赶有目标。五是要抓好主题活动,营造浓厚的“创建”活动氛围。紧紧围绕“创建”活动“四个新”的目标,创造性地组织开展主题活动,增强“创建”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;充分利用互联网、广播、电视、报纸等新闻媒体,营造浓厚的宣传舆论氛围,进一步扩大“创建”活动的社会影响面。六是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抓好督查指导。建立领导责任制、领导干部联系点制度、督促检查制度,形成一级抓一级,层层抓落实的格局。
北京、天津、吉林、浙江、安徽、江西、河南、广东、陕西等9省、市和哈尔滨、厦门、青岛等3个副省级城市信访部门负责“创建”活动的领导同志,国家信访局机关“创建”活动领导小组部分成员和各司、室、中心的有关同志参加了会议。与会的12个地方信访部门的同志就“创建”活动开展以来的情况分别作了汇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