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信访局机关“创建”大会后,各省、区、市信访部门结合工作实际和信访干部队伍实际,立足当前、着眼长远,纷纷制定“创建”活动的实施方案或实施意见,确定指导思想、目标要求、主要内容与方法步骤。“创建”活动迅速开展起来,起步快、开局好。
各省、区、市高度重视,充分认识“创建”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,努力通过“创建”活动建设一支政治坚定、纪律严明、业务精湛、作风优良、办事公道的信访干部队伍。青海省信访局及时将“创建”活动的有关精神向省委、省政府进行了汇报,省委、省政府分管领导高度重视,要求省信访局认真组织全省信访部门和信访干部积极参加活动,并结合青海省实际,采取有效措施,做好各项工作,利用“创建”活动,转变工作作风,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意识,探索新形势下做好信访工作的新路子。福建省信访局组织副处以上干部会议,认真学习《关于在全国信访系统开展“创学习型机关、建高素质队伍”活动的意见》,统一思想,提高认识,把开展“创建”活动作为加强信访干部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抓紧、抓好,精心组织,加强领导,确保“创建”活动取得实效。陕西省信访局先后召开局党组会、局务会和全局职工大会,研究、部署开展“创建”活动,并加强贯彻落实。宁夏回族自治区信访局在“创建”活动中,领导干部坚持“三个带头”:带头参加集中学习,做好读书笔记;带头撰写心得体会,进行大会交流;带头查摆问题,边学边改。广西壮族自治区信访局就开展“创建”活动作出长远规划:2006年为实施启动年,2007年至2008年为全面推进年,2009年为巩固深化年。
在“创建”活动中,各省、区、市信访部门坚持缺什么、补什么的原则,拓宽学习领域,更新知识结构,努力培养信访业务骨干和专家型信访干部。江苏省信访局坚持“三个面向”找差距:面向各界人士和信访群众代表、面向省级机关和各市信访局、面向省局机关每一位干部职工征求意见,查找不足,归纳整理后找出问题与建议8类31条,为下一步改进不足,搞好“创建”活动明确了整改目标。安徽省信访局发送征求意见函200件,收回反馈函172件;分别与8个市、13个县区及部分乡镇和信访群众代表召开座谈会22次,征求到了涉及工作作风、服务态度、工作效率、业务能力等4个方面30多条意见和建议,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,改进工作。浙江省信访局重点在“四个搞清楚”上下功夫:把信访问题搞清楚,把人民内部矛盾的成因搞清楚,把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搞清楚,把下一步加强和改进的部位搞清楚。为“创建”活动取得实效打下基础。
各地的“创建”活动形式多样,内容十分丰富。辽宁省信访局在全省信访系统中开展“工作零缺陷、案件零错办、办信零差错、接谈零投诉、廉洁零追究”的“五个零”竞赛活动;开展“人民满意的信访干部”、“优秀接谈员”评选活动,丰富了“创建”活动的形式和载体。陕西省信访局在全省信访系统开展“接待群众要热心、听取诉求要耐心、解释疏导要贴心、解决问题要诚心”的“四心”教育,赢得了信访群众的信赖和赞赏。江西省信访局结合“创建”活动在全省信访系统开展“双十、百、千、万”工程,即全省每一位信访工作人员一年内督查办理好十件重要信访件,跟踪调查和联系十户信访人,并提供有价值的信息;以此类推,每个县和有条件的厅局一年内督查办理重要信访件达到一百件,跟踪调查和联系信访人达到一百户;每个市分别达到一千件、一千户;全省超万件、万户。从办理、督查、调研、解决信访案件四个环节重点抓好信访突出问题的处理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信访局通过举办“信访摄影展览”,增加知识积累,增进与职工群众的鱼水之情,提高信访干部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访局将“创建”活动与自治区第24个“民族团结教育月”活动结合起来,不失时机地加大对少数民族干部和群众宣传《信访条例》的力度,掀起学习、贯彻、落实《信访条例》的新高潮。黑龙江省信访办还将“创建”活动列入年终目标管理考核内容,开展常用文体写作培训班和微机操作业务技能培训班,切实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的基本功。甘肃省信访局机关积极开展理论业务知识竞赛、主题演讲比赛和革命传统教育活动,“创建”活动开展得丰富多彩。
各地还通过“创建”活动,完善信访法规,畅通信访渠道,促进“事要解决”。陕西省信访局将“创建”活动与贯彻落实《信访条例》相结合,建立和完善了《陕西省实施<信访条例>若干规定》、《陕西省信访工作领导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办法》、《陕西省信访事项三级终结办法》等相关工作制度,保证了《信访条例》的贯彻实施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访局为方便群众反映和解决信访问题,畅通信访渠道,全区各县(市)成立了136个由信访部门牵头,有关职能部门参加的“联合接待中心”,实行一站式服务;各乡镇(街道)在信访办、综治办、司法所、民政所、农经站等基础上整合成立了642个“矛盾纠纷调处中心”,并确定了1719名工作人员,确保有专人及时协调处理矛盾纠纷,由过去的群众多头上访变为现在的各有关部门联合接待、集中处理,形成了接访和解决问题一次性完成的综合治理工作格局。山东省信访局组织办信处、接访处、督查处和联络处等业务处,每月开展一次业务研讨,研究《信访条例》在贯彻、落实中遇到的新情况,分析在接待处理方面的不足和问题,及时改进和完善,有效畅通了信访渠道。